河北省出台《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征求稿)》
2019/1/26 13:26:56 点击:
河北省出台的《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(征求稿)》规定,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,烧结(球团)的颗粒物,SO2,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,35,50mg/m3,在钢铁行业中,烧结球团工序是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序,因此加强烧结球团的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,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对钢铁行业绿色发展至关重要。在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,各地还规定应采取烟温控制,即通过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,有色烟羽等现象,即采用相应技术降低排烟温度和湿度,收集烟气中饱和水蒸气中的水分,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,硫酸雾,有机物等看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。
- 上一篇: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肿瘤治疗中心废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 2019/5/16
- 下一篇: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(2018)227号 2018/12/17